招标实体及其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书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为评标准备替代材料。例如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和修改、招标前文件、开标文件等;
2.编制相关的提交书评价表格;
3.选择评审投标的地点和评审投标的地点。
4.布置评标现场,并为投标评价工作开发必要的工具;
5.在开标后妥善保存招标文件,并将其运往评标地点;
6.安全、保密和投标评价其他服务。
评审提交书的程序:
1.查明评委到场情况。评委到达评标室后,必须签署评委抽取申请表。
2.问问在场的工作人员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任命评标委员会成员:
(1)是投标人或其近亲属的主要责任人:
(2)项目审查和核准处或有关行政监督处的工作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可能影响公平评价;
(4)根据法律、条例和规则应避免的其他情况。开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如遇前款所述情形之一,应主动退出。如果不提议撤回,投标人或行政监督处应在进行初步调查后立即停止参与投标评价活动。
3、宣读评标纪律,有关人员确认。
投标评价纪律:
(1)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不相关人员不得出席评标会议。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有兴趣投标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人、中间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财产或其他利益。
专业标书查重、文档查重参考Toche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