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区别

一、不同的管理体系


①政府采购是行政部门统一财务管理、监督、审计、监察的制度。最高权力机构是财政部。


②工程招标投标是发展改革协调指导、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监管的体制。最高领导机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执行方式不同。


政府采购采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强制委托和自愿委托的形式。


项目招标采用分散采购(包括分散委托和自行组织)方式,由招标人自愿委托。


三、采购目录和配额标准不一样。


政府采购按照预算隶属关系,由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或授权部门制定并公布。


招标投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四、不同的法律责任


①《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法范畴,调整政府机关如何管理和规范政府采购,因此强调行政责任。


②《招标投标法》属于民法和经济法的范畴。招投标是民事行为,所以强调民事责任。


五、规范的主体不同。


①《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②《招标投标法》规范的主体没有限制。我国任何主体进行招标活动(强制或自愿),包括私营企业和其他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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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14: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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