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关于评审提交书的规则和方法通过资格后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应由资格审查制度进行评估。
1.合格制是指成功制度,即评价方法没有为技术部分规定数量评价标准和评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相关评价因素可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将通过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价。接受方应在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至少确定五个评价因素 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项目时间表和措施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这三个因素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则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将通过资格评价。
2.投标评价专家在技术标准评价中进行独立评价。如果上述三个评价因素中的任何一个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资格评价委员会将无法对合格制进行评价,并以书面形式说明资格评价失败的原因。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的评价结果不一致,则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后评价结论。
3 .除按照规定外,应在项目确定后通过,另一项在建筑招标项目确定后通过,即招标
人们可以在评标方法中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应由合格制进行评价。
专业标书查重、文档查重参考Toche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