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时候可以重新去进行评标?一般在开标的当天进行评标后,如果因为一些其他原因,比如在公示期有人对中标单位提出质疑,经建设单位决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的评审,再次评审中可能涉及评审文件及提交的原件的真实性。
在发生以下4种情形,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可以直接实施重新评标:
1、评分分值汇总计算错误;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3、评委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4、经评委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
原评委会及成员发生以下情形,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委会评标:
1、评委会组成不合法;
2、评标中因评委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委会成员不足,且无法及时补足;
3、 评委会及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
4、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5、评标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6、评委会及成员存在法定禁止行为,比如在规定时间内私自接触投标人,发表倾向性意见,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正常进行等等。
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否则,采购人员将处分,代理机构将被处罚。tocheck针对标书进行算法优化,并提供文本纠错功能,不放过蛛丝马迹,为用户发现疑似抄袭剽窃串标围标等情况,帮助企业规避风险。